问题 | 急等理赔保险拖着不赔怎样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理赔处理存在不公道之处,请参照下述要求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首先,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有效期内发起诉讼(关于民事诉讼的有效期设定,长度为三年,自权利人明确知晓或者应当得知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的具体情况之日起算起); 其次,需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对于因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应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最后,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方的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在起诉状中,需要详细记录如下事项: (1)原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2)被告的相关信息(如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3)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例如,要求重新进行理赔或者补充赔偿。 事实与理由部分应依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4)提供相关证据及其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居住地址(证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