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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不赔的3种表现有哪些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1.倘若投保方故意致使被保人发生死亡、残疾或罹患疾病等情形,保险公司将无需承担支付相应保险金的义务。
而若投保人业已缴足两年以上的保险费用,则在符合相关法律规范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有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向除投保人和受益人之外的其他合法权益人返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然而,当受益人故意引发被保险人的死亡、伤残或疾病现象,甚至实施了蓄意谋杀未遂行为,那么这名受益人将丧失其所享有的受益权。
2.根据保险合同条款之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作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正式生效或合同效力得以恢复之日起的两年内,若被保险人选择自杀,保险公司将无需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除非在此期间被保险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
如保险公司依据上述条款决定不予支付保险金,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返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3.如果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而导致自身伤残或死亡,保险公司将无需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同样地,若投保人已缴足两年以上的保险费用,保险公司也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返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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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0: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