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热死了保险公司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意外伤害乃是人体遭受意外伤害之客观事件,尽管中暑乃由于体内热量过度积聚而致,然而其发生过程往往难以预测,热量积聚所引发之后果亦满足外在性、突发性、非自愿性及非疾病性等特征,与人自身疾病无直接关联。
若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并未明确将“中暑死亡”排除于意外伤害范畴之外,同时亦未就意外伤害免责之具体情形进行详细阐释。 在此种情况之下,应视为中暑死亡属于意外身故,保险公司理应对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中暑死亡是否属于意外伤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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