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理赔纠纷的律师能风险代理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交通事故的赔偿事务中,我们可以选择风险代理方式进行处理。
在此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必须与委托方签署详尽的风险代理合同,以明确界定双方需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委托方应付的费用金额。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代理费用的支付不得超出合同所规定的上限,且该上限不得超过约定标的物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此外,对于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群体性案件等特殊类型的法律事务,则不允许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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