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工保险纠纷有时效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向保险机构请求赔偿或支付保险金之诉讼事项,相关诉讼时效期间设定为三年,此期限从被保险人已知悉或者应当知悉保险事故实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起算日期,需以权利人和义务人各自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应承担之义务之日为准进行确定。 但如因现行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需依据该法规行事。 然而,若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已逾越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提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对诉讼时效期间予以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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