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者保险哪些情况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保险被拒绝赔偿的原因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几点:
1.投保协议中所载明的各项条款无法准确反映所面临的实际状况,或者提出理赔申请的具体内容与保险协议所约定不符。 2.在投保过程中,被保险人未如实披露关键性信息以致保险公司作出错误判断。 3.在事故发生之后,被保险人未能及时向保险公司通报相关情况,或者未能提交充足的证明材料以支持其索赔请求。 4.保险公司认定该起事故并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5.在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未能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从而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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