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保险理赔时效是几个月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下,保险合同的诉讼时效因保险种类和情况而异。
其中,关于人身保险的诉讼时效规定如下:当保险期限为两年时,如果该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并且以被保险人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那么诉讼时效则为五年; 然而,若保险期限超过两年但不超过五年,则诉讼时效仍然为五年。 对于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而言,他们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并在五年内提起诉讼,这一时效从他们知晓或应该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至于人寿保险之外的其他保险,如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同样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或支付保险金,但诉讼时效仅为两年,同样从他们知晓或应该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