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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不帮买保险如何赔偿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单位未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为员工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之时,员工依法享有权利要求单位予以补充缴纳相关费用。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之明确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有责任在员工开始工作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为自己旗下的职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递交书面申请,以申请办理参与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
对于那些尚未完成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进行核定。
若单位对此持有异议并拒绝执行,那么员工可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直接发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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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4 0: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