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一般有哪些纠纷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社会保险纠纷类型的具体划分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社会保险损失赔偿纠纷主要涉及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向雇主追偿其因未按时、足额缴纳或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导致自身无法享受到相应社会保险待遇所产生的权益损失; 其次是所谓的参保纠纷,这是指当雇主依法应履行参与社会保险的义务却未能遵守的时候,劳动者有权提出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诉求; 再者就是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会保险费纠纷,这类纠纷主要关注的是在社保关系确立之后,雇主未能积极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义务的各种表现形式,这种行为被视为社会保险费缴纳过程中的瑕疵现象; 最后则是社会保险金发放纠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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