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科普保险赔不赔钱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之务,便是厘清保险之基本职能。
众所周知,保险之最核心目的在于在面临特定风险事件时,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之人提供坚实的财务支撑。 因此,围绕着这个核心问题,“保险能否给予赔偿”便取决于实际是否发生了保险合同中预先约定的保险事故,以及此事故是否满足保险理赔的具体要求。 第一,关于保险事故的界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事故乃是指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事故。 换言之,唯有当合同明确约定的事故类型得以发生,且该事故处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保险公司方需承担起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其次,理赔的基本条件。 及时通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得知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必须立即向保险人发出通知。 这是为了保证保险公司能及时掌握事故详情,以便进行核实和理赔工作。 如实告知与核定:在签署保险合同时,投保人须如实披露与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有关的关键信息。 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亦应迅速展开核定工作,并依据核定结果来决定是否予以赔偿或支付保险金。 这些步骤对于确保理赔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至关重要。 最后,理赔的特殊情形。 然而,并非所有情况下保险公司都将予以赔偿。 举例来说,若投保人故意隐瞒实情,未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或者因其重大疏忽,未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且对保险事故的发生产生了严重影响,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承担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另外,倘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重大疏忽,未能及时通知保险事故,使得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保险公司亦可能对无法确定的那部分不予赔偿。 总而言之,“保险能否给予赔偿”并非一个简单的是非问题,而是涉及到诸多因素的综合考虑。 作为消费者,在选择购买保险产品时,务必认真研读合同条款,充分理解保险责任范围及理赔条件,从而确保在必要之时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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