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被盗保险赔不赔钱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爱车不幸遭遇盗窃或抢劫等意外事件,首先请立即致电当地公安部门进行立案申报,同时必须于事发后的24小时内向涉案地的派出所或刑警大队及时传达此事件信息;
其次,务必及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递交书面报告,同时在保险公司指定的报刊媒体上发布启事以示郑重声明。 在车辆遭受损失的48小时之内,请带上您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前往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 若在接下来的三个月时间里仍未找到被盗车辆,您可以携带以下相关证件: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失窃证明文件、保险合同正本、被保险车辆的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执照、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原件以及报案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车辆钥匙,前往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法律依据:
《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条款》第五条
赔偿处理, (一)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的,按本条款第三条 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2.全车损失,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