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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法规定理赔时效是什么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理赔申请须于索赔期限之内提交,如若超出该时限,无论被保险人和/或受益人均未向保险公司发起索赔请求,亦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及未申领保险赔偿款者,均视为主动放弃其应得权益。
而具体到各类保险产品,其所设定的合理时间范围各有不同。
例如,针对人身保险的索赔期限,通常设定为五年;
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保险产品,其索赔时效则普遍规定为两年。
此外,索赔期限通常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应首先采取紧急措施,停止保险责任并进行报案,随后再提出相应的索赔请求。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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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8: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