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追尾怎么处理保险费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追尾时,倘若保险公司未能履行赔偿责任,那么受害人就有权利与该保险公司展开协商;
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共识的话,受害方则有权将其告上法庭,请求法律部门对该保险公司施加相应的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负责为车辆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而言,他们通常被规定在一定的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而对于负责为车辆购买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来说,他们需要在交强险赔偿款之后,再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支付超出交强险赔付范围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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