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百色保险纠纷如何解决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险合同实施流程中,倘若产生了纷争,便需要采用适当且公正合理的手段进行解决。
依照行业规范,针对保险业中所出现的各类争议问题,我们可以使用协商解决、仲裁以及司法诉讼这三大途径进行处理。 首先,协商与和解:当争议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真诚的态度展开磋商,互相做出妥协,最终达成一份双方均能接受的和解协议。 协商与和解通常包括自行和解及第三方主持和解两种方式。 自行和解即无第三方介入,由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 而第三方主持和解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从中斡旋,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其次,仲裁: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通过达成书面协议的形式,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 仲裁员在此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为裁判者,而非调解员,他会根据双方的争议情况作出裁决。 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其职责在于以第三方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公正判断,因此并未拥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而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 若仲裁裁决下达后,保险公司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那么投保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最后,诉讼:诉讼乃是解决保险纠纷的另一种途径,它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审查,在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 诉讼本就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决具有国家强制力,双方当事人务必严格遵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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