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不理赔车辆损坏吗怎么处理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保险理赔项目未获全额支付,应根据各事故责任人的过失程度以及相应的责任比例进行合理的赔偿分配。
例如,机动车发生交通意外并造成他人损失,当其被认定为该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时,首先应当由负责该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其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如仍有不足之处,则需由负责该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该机动车并未购买商业保险,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将由侵权行为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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