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结案了拖着不理赔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受交通意外事故之时,如遇对方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之情况,您有权利要求对方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可直接通过向相关管辖法院提交申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对他人身体健康构成伤害的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等用于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合理开支,以及因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若造成受害者伤残,还需承担辅助器具费用及残疾赔偿金; 若致其死亡,则须支付丧葬费用并赔偿死亡赔偿金。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双方均有权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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