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理赔起诉有时限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在有关保险方面的争议中,维权者所能行使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之久。
这一期限从权利人获悉或应当察觉到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以及明确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的日期开始计算。 当然,法律对于此方面亦有其他特别规定的,均应依据该等规定执行。 然而请注意,如果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以上,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和保护。 但若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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