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常见于《刑法》中,目前社会中经常发生拐卖妇女、儿童的情况,究竟我国刑法对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如何规定的呢?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最高处罚是怎样的呢?为您带来精彩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刑法》第240条对拐卖妇女、儿童罪作了主要规定,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我国对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是严厉打击的,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家庭的稳定。对其的处罚最高可以判处死刑,最低的也有五年有期徒刑。足以证明,对拐卖父母、儿童罪的打击力度是多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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