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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合同业务员代签遭拒赔怎样处理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业务员代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署保险合同的行为被认为是无效的。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其缴费以及退保手续的办理,均需由投保人亲自签名确认;
而关于理赔及保险金领取的相关手续,则应由被保险人亲自签名确认。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由其指定的受益人进行签名办理,任何形式的代签都是不被允许的。
倘若因保险业务员代为签字而导致理赔申请无法通过,那么,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将由投保人和保险业务员自行承担,届时必然会出现纷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明确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就保险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且依照合同约定承担支付保险费用义务的当事人。
保险人则是指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并且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机构。
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各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来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必须进行保险的情况之外,其他保险合同的订立均应基于自愿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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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