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主起诉保险公司索赔多少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交通事故全责方未能充分履行其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该全责方承担起本交通事故所涉及的全部损害费用。对于这部分费用,首先应当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付,如仍然存在缺口,则应由负责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补充赔偿。若商业三者险亦无法完全覆盖所有损失,那么剩余部分将由全责方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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