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现骗保保险公司会起诉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保险诈骗案件无论是否已经圆满实现,只要保险公司已切实采取恰当措施向有关部门报案,即被视为符合立案条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曾经在颁布的《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照犯罪处理问题的解答》中明确表示,犯罪嫌疑人虽然已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动,但由于非其本人主观意愿以外的各种复杂因素影响,最终未能获得保险赔偿金的情况,应当被判定为保险诈骗罪未遂;倘若情节严重者,则应依法依规对其进行严厉的刑事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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