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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几千万保险不赔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1.机动车损失险中,由第三方向我方进行的理赔事宜由于无法得到其明确指示而被迫搁置的情况;
2.因保险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违反了安全装载规定,从而导致额外的维修费用支出(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被保险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以自行协商的方式来处理交通事故,然而在后续的调查过程中,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
4.在投保之初,已指定特定驾驶员作为被保险机动车的操作者,但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时,实际操作人为非指定驾驶员,由此产生的额外维修费用;
5.在投保之初,已与保险公司约定了特定的行驶区域,但在保险事故发生之际,保险车辆的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了事先约定的范围,因此产生的额外维修费用;
6.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多次发生保险赔偿事件,导致保险车辆的维修成本不断攀升,从而产生的额外维修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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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3 16:3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