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寿保险理赔时效可以延长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保险理赔的时限规定可划分为两大类别:针对人身保险的理赔申诉,其有效期限通常设定为5年;
至于其他类型的保险,例如财产保险等,则申诉时效一般定格为2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任何保险理赔申诉都必须于规定的申诉时效之内提出,如果超过这个期限,被保险人或者法定受益人若没有向保险公司进行申诉,也未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未领取保险金的话,那么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了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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