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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因年龄误报导致的保费多交或少交,应如何处理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所申报的被保险人性别信息存在虚假情况,且其实际成年年纪并不满足合同中所规定的年龄规限时,本公司有权对现有合约进行终止处理,并将按约定将相应的保险合同现金价值退还给投保人。
然而,若投保人刻意隐瞒相关重要事实,未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此期间内若出现任何保险事故,本公司均无义务提供任何赔偿或支付保险金,对此类保险费亦将不予归还。
如投保人由于重大疏忽而未能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保险事故的发生产生了严重影响的话,那么本公司也只是针对合约解除前出险的保险事故,并不会承担赔付责任,但仍需按照规定退还相应的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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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