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保险费怎么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请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者,应按照实际保全财产价值的不同等级,缴纳相应的保全费。具体而言,若财产估值未超过人民币1000元或者并未涉及任何财产价值,则需每次缴纳30元的保全费用;而若财产价值超过人民币1000元但在人民币1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计算收取保全费用;若财产价值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部分,则按照0.5%的比例计算收取保全费用。
然而,无论何种情况下,当事人所请求的保全措施所需缴纳的总费用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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