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一方有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离婚时一方有债务怎么处理 当夫妻决定结束这段关系,其中一方的负债须由该债务人独自承担所有责任。然而,如果这笔债务是经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同意,亦或是其中一方在事态发生后正式确认认购,又或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某一方以个人名义因家庭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所需而背负的债务,则应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的资产,此种情况下,债务应由夫妇双方协同偿还。若在婚姻存续期间,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背负的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债务,那么此类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部分的债务仍将由该债务人独自负担和承担所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离婚时一方丧失劳动能力需要付抚养费吗 在进行离婚处理过程中,当涉及到一方当事人由于某种原因而导致失去劳动能力的时候,对方是否需要继续履行抚养义务以及支付抚养费用,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 根据我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致使原来约定的抚养费用无法按照原先确定的标准得以支付,此时,当事人仍有权申请终止或适当调整先前商议并一致通过的抚养费用支付方案。 然而,这并不代表可以任意改变或减少抚养费用,必须满足“原有抚养费用已经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或者无法全部支付”这个前提条件。举例来说,当事人若本来拥有较高的工资收入或者具备稳定且丰富的经济收入来源,即使之后这些收入出现下滑迹象,但只要他们本身仍具备充足及稳定的资金储备以保证原有的抚养费用得以如期支付,那么其提出的不再支付或者缩减抚养费用的请求则可能无法获得法院的认可。 另外,倘若子女已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即年满18周岁,并且开始参加工作并获取相应收益,尽管他们尚未组建家庭,但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得以实现自我生活照顾和独立,此时从法律层面讲,作为父母亲的监护人便不再负有继续承担起对其子女抚养职责的法律义务。 然而,若是在这种情况下,子女突然面临失去劳动能力的困境,那么作为父母亲的您们仍需承担起抚养他们的重大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负债的一方需独立承担此项债务的全部责任。然而,若该笔债权系经过夫妻双方的共同签署同意产生,或者是其中一方在事发之后自愿正式确认购买,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任何一方出于家庭生活及共同生产经营之需要,以个人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均应被视为夫妻共同的财产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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