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保险公司要多久判决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审理方式及审理期间的确立,必须根据特定的诉讼事务及其流程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首要的是,当人民法院运用普通程序处理案件时,根据法律规定,其预定的审理期间应于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履行完毕。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因突发情况致使审理期间必须进一步延长,那么必须获得该院院长的批准,并且每次延长的期限都不能超过六个月;如果需要再次延长,则必须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批准后才能继续延长。 其次,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相关法规,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所有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