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官司要打多久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般程序进行处理的案件,其最终的办案期限应自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并应当确保在六个月以内完成。但是,如果遇到涉及到特殊因素需要适当延长办案时间的情况,那么必须取得本院院长的批准之后,才能再申请延长六个月。若是在这六个月的延长期限内仍然无法完成案件的审理工作,则需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意后,方可再次延长三个月。而对于那些采用简便程序审理的案件(即仅由一名审判员独立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案件的审理以及裁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