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签合同没保险找律师能风险代理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没有签署合同并存在保险覆盖缺口的前提下,寻找律师进行风险代理并非完全不可能,需要满足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要求。风险代理业务是指律师和委托方约定,律师的报酬将直接取决于案件的处理结果,只有当案件取得胜利或者实现了事先约定的目标时,律师才能获得相应的报酬。
根据中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风险代理收费方式主要适用于“包括合同纠纷、人身权益纠纷以及财产权益纠纷在内的所有涉及到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因此,如果您所面临的案件恰好属于上述范畴,并且您已经与律师就风险代理事宜达成了共识,那么即便尚未签署合同、也没有保险保障,仍然可以实施风险代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风险代理收费必须遵循自愿、公正、诚信的基本原则,而且收费标准不能违背相关的法律法规。 此外,律师在执行风险代理服务时,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以确保能够切实地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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