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不赔偿情况是什么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法律制度中,以下情况被明确规定为不予理赔的范畴:
首先是在接受工伤医疗过程中所获得的工资福利; 其次,对于已经评定为五级或六级残疾等级的员工,按照固定月数领取的伤残津贴也不在其内; 最后就是当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所应享有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属于不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项目。 然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劳动者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之一时,将无法得到工伤保险的赔偿与保障:即在饮酒过量或吸食毒品等违法行为发生后;故意实施犯罪行为;以及通过自我伤害或自杀方式结束生命者。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员工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了意外伤害或是患有职业病,并且经过严格的工伤认定程序,那么他们就可以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而对于那些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被确定失去劳动能力的员工,则可以享受伤残待遇。为了确保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公正性和便捷性,国家还特别制定了相关法规进行规范。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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