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未证据怎么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不幸遭受了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欺诈行为,但缺乏确凿的证据,请考虑采取如下策略:
首先,搜集能证明自身受到误导的有力证据:在此过程中,务必要尽全力收集与涉事保险业务人员的所有沟通过程纪录、所签订的合同及往来电子邮件等相关文件资料,以尽可能还原事件真相。 其次,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该保险公司进行正式投诉:请诉诸于监管机构或该保险公司,请求他们对此事项展开全面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最后,若投诉无果,可选择走法律程序直接起诉这家保险公司:依法寻求权益保护的方式,让侵权方承担起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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