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赔偿纠纷有哪些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社会保险损失补偿纠纷,这主要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劳动者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对于其未能及时足额交纳、不足数交纳以及延误交纳社会保险费用等行为所造成的社会保险福利损失方面的补偿要求的纠纷。在目前的司法实践当中,这类纠纷一般涵盖了工伤损害赔偿纠纷以及医疗保险赔偿纠纷两个方面。
其次,参保纠纷,这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但却未能如期进行,劳动者因此提出要求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争议。 再次,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会保险费纠纷,这是指在社保关系确立之后,用人单位未能积极履行其应尽的缴费义务的几种具体表现形式,属于社会保险费缴纳过程中的瑕疵行为。 最后,社会保险金发放纠纷。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往往这些情况发生后,受益人或被保险人也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请求,继而引发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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