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抢车商业保险公司拒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机动车全车盗抢险中,以下情况将不予赔偿:
1.当保险车辆遭受全车盗窃以及抢劫之后,若被保险人无法向保险公司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等有关机动车来历的证明文件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时。 2.保险车辆在遭遇全车盗窃的过程中原装配备的全套车钥匙丢失。 3.被保险人主观上虚假宣称车辆已遭盗窃,或者故意制造盗窃事故以骗取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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