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瓶车保险不赔汽车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电动自行车撞击轿车之事件,假设电动自行车归类为非机动车辆,一般情况下均无需提供赔偿;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者之间发生交通意外时,若非机动车驾驶者无过失行为,则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如有确凿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者存在过错行为,则需依据其过错程度适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一方并无任何过错行为,则仅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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