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标电动车保险会拒赔么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总体而言,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做法无疑给保险市场的健全、规范运行造成了显著的阻碍。
首先,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大部分保险公司在制定保险合同时,会针对受害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能享受到何种程度和类型的待遇进行严格限定,其主要目的在于尽可能地规避因受害者蓄意虚报或夸大医疗费用支出从而引发的潜在风险。 然而,事实上,医疗费用的支付合理与否并不仅仅取决于该费用是否处在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之内。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果受害者确实需要使用到如基本治疗药品或医疗器械等必需品,但保险公司仍坚决拒绝理赔,那么这样的行为无疑是严重违反商业道德以及法律法规的。 其次,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还有可能使得受害者无法及时得到有效的医疗救治。设想一下,如果法院最终认可了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那么在接下来的赔偿过程中,被保险人就必须先自行判断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是否符合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以免自己陷入无法获得保险保障的窘境。 然而,由于医保政策本身具备极高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这无疑将在被保险人和受害者之间引发新的争议,进一步拖延受害者的治疗时间,这显然与我国设立机动车第三人责任险的初衷背道而驰。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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