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二次住院保险会拒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现行的《保险法》相关法规,被保险人在获得法定裁决后,可在保险金额允许的范围内申请赔偿。
然而,根据保险业的操作惯例,保险公司通常会采取分两次支付的方式进行理赔处理。 然而,这种做法无疑增加了保险公司的工作负担,并为了防范内部人员的舞弊行为,大部分的理赔案件在计算机系统中均设定为不可重复赔付。若需进行二次赔付,则必须上报至更高层级的审批部门,这将导致理赔效率进一步降低。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首次治疗所需费用在您的经济能力范围之内,我们建议您选择一次性理赔。否则,如果选择分两次理赔,您还需要花费额外的时间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调; 其次,如果医生在病历证明中明确指出了第二次手术大致所需的费用,您同样可以尝试与保险公司协商,争取获得对第二次手术费用的赔付。在此情况下,即便尚未实施第二次手术,您仍然有机会提前获得一次性的赔付款项; 最后,如果第二次手术的时间间隔较长,以至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两年,那么您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提前一次性赔付的请求。无论保险公司是否同意,您都应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这样才能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获得赔偿的风险。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因被保险事故遭受经济损失的,可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被保险事故遭受的经济损失负有赔偿责任,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请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二次损失费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确认。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人承担的自负部分、免赔额、最高赔偿限额以及不赔偿的事由,不得妨碍被保险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