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老板拒赔怎么处理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险行业中,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障事项与实际发生的事件不符时,我们将其称为“不属保险责任情形”。这类情形可分为两类:
首先,若事件并非在保单条款中所明确包含的“保险责任”条款所规定的范畴内,那么保险公司便无需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当事件符合保单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所列明的条件时,保险公司同样不会承担赔偿责任。举个例子来说,假设某人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在某次车祸事故中,该被保险人却因无证驾驶而受伤,那么这起事故就属于保单条款中的“责任免除”范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除外责任”。 根据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有权据此决定是否进行理赔。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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