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保险公司起诉书要多久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审判方式及审理期限的确立须根据诉讼事务的性质及流程进行详尽的分析。
首先,倘若人民法院依据普通程序对相关事件展开审理工作,那么其预定的审理期限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予以完成。但是,若由于特殊情形的发生导致审理期限需作进一步的延长,则必须获得该法院院长的核准许可,并且每次延期时限不得超出六个月之久;假如需要再次延长的话,则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授权批复后方可实施。 其次,若是根据简易程序进行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照规定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所有司法程序的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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