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起诉后如何保住车子保险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常规状况下,当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为确保证据的全面采集,交管大队通常会暂时扣留事故车辆。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自检验、鉴定结论明确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依据实际情况通知涉案人员领取已被冻结的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同时也包括扣押的各类物品。”因此,作为受害人一方,应在交警部门完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尚未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时,适时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对事故车辆进行扣留。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应向事故车辆被扣留地的法院提出。 (3)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将会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决。若裁定采纳财产保全措施,则应立即予以执行。申请人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起诉讼,如逾期未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法解除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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