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保险官司多久出结果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按照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其应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完成案件的处理工作。若因存在特殊情形而需要延长期限的,必须经过该院院长的批准,方可延长至十二个月之久;若仍需进一步延长的,则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可将期限延长至十五个月。
然而,对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即由一名审判员独自负责审理的案件),其应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完成案件的处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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