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不理赔能取车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是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即使各方当事人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协议,但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基于需要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归属时,依法对肇事车辆采取扣押措施以供收集相关证据之用,那么在所有相关证据收集完毕且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均已明确的情况下,经过对双方责任的准确界定之后,便可将先前扣押的车辆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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