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如实告知保险合同纠纷能否风险代理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律师可以进行风险代理服务,但在其他情况下则不被允许。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涉及到婚姻和继承事务的法律纠纷;对于申请获得社会保险福利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事项;对要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助金以及工伤赔偿等情况;对于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相关事宜;以及禁止在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中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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