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纠纷如何解决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或是赔偿结果不公的情况,被保险人完全有权利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首先,被保险人务必审慎研究并认真查阅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内容,确保对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否确系出自于合同条款有着清晰明确的认知; 其次,与保险公司展开深入的协商洽谈是必要的手段,这有助于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真实具体缘由,同时也能为己方提出的索赔请求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以增强其合理性; 再者,对于正面沟通无法妥善解决争议事宜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选择向负责监督管理保险行业运作的相关机构或者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投诉,以此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若前述所有途径均未能奏效,被保险人亦可考虑诉诸法律途径,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迫使保险公司履行应尽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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