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有哪些纠纷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参保纠纷: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未能参与养老保险或者未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从而使劳动者无法正常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的争议。
未缴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纠纷:此类纠纷中,尽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办理了社保登记手续,但是用人单位却未能按照规定缴纳、拖欠或遗漏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因此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的争议。 劳动者垫付社会保险费纠纷:这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垫付了原本应该由其负责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补偿的争议。 缴费基数纠纷: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存在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当前的缴费基数并不准确或者存在少缴现象,从而引发的争议。 财产保险纠纷、人身保险费纠纷以及强制险保险费纠纷:这些都是涉及到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以及强制险等各类保险费用缴纳问题的争议。 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所引发的保险纠纷:例如,若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致使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患病,或者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自身伤残或死亡,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然而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可能会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请求,从而引发争议。 保险事故发生在免责期内所引发的保险纠纷:在某些情况下,合同约定需要分期支付保险费,如果投保人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支付当期保险费,则合同效力将会暂时终止,在此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受益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就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产生争议。 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材料所引发的保险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在申请理赔时由于缺乏必要的单证和材料,可能会认为保险公司有意刁难,从而引发争议。 超过了索赔时效所引发的保险纠纷:在人寿保险的案例中,如果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超过了规定的索赔时效期限后才向保险公司提出请求,那么由此产生的争议也属于此类纠纷范畴。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在此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受益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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