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保险到期后理赔时效是从什么时候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汽车保险的理赔时限是从发生保险事故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的。而理赔时效这一概念,则是指从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并正式接受立案,直到案件处理完毕所需要的时间。
具体来说,保险公司自收到相关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以及有关证明文件、材料之日起的六十天之内,如果无法确定应当赔偿的金额,那么他们应按照已有的证据和材料所能确定的最低金额先行支付;等到保险公司最终确定了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额之后,再支付相应的差额。归根结底,保险索赔必须在规定的索赔时效内提出,否则,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能在时效期内向保险公司发出索赔申请,亦未提交必要的单据且未领取保险金,就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权益。由于险种的不同,其对应的时效也有所差异。一般的汽车保险的索赔时效通常会设定为两年的期限。而这个时效性应该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已知悉保险事故发生的日期开始算起。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做的就是立即停止保险行为并进行报案,然后再提出索赔要求。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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