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保险理赔时效是几年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险理赔的时效性大致分为两大类别:人寿保险方面的索赔时效通常设定为五年,而其余类型保险的索赔时效则常规设定为两年。在这两种情况下,保险索赔均须在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出,若超出此限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向保险公司递交相关索赔申请、未能提供所需凭证以及未领取保险赔偿金额的话,便会被视作自动放弃相应权益。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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