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陀区保险合同纠纷律师费谁出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诉讼代理业务领域,律师的委托服务费用一律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然而,以下几类特殊情形下,律师费有可能被判定为应由相对方承担: 首先是在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中,若债权人决定行使撤销权,则相关律师费用应由对方负担; 其次,当涉及到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商标民事纠纷案件以及专利纠纷案件等知识产权相关案件时,如能证明此类案件与对方有关联性,便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 再者,若担保权纠纷案件中的请求人能够胜诉,那么其所支付的律师费用也有权主张由相对方向其补偿; 此外,在不正当竞争案件和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等涉及到侵权行为的案件中,若原告方能够获得胜诉,同样有权要求被告方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 最后,在仲裁案件中,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那么该约定将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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