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拒赔医保外用药合法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交通事故之后,如若发生医保范围外的药物费用支出而保险公司却并不进行理赔,这种现象显然是不符合常理、不合乎情理与法理的。即便保险合同中确实存在对未使用医保药物进行免赔额处理的条款,但是此类条款也应被视为无效的格式化规定,失去了其应有的法律效应。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险公司有责任和义务承担并赔偿因事故造成的所有医疗费用,其中自然包含了医保范围之外的药物费用。因此,当我们面临类似的困境时,应当积极采取适当的维权手段,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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