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知识:

 

问题 同居关系纠纷
分类
解答

一、同居关系的概念

具有法律意义的同居,是指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同居是一种连续的行为状态,并不等同于共同居住。据此,同居可以分为婚内同居和非婚同居。

婚内同居,根据婚姻登记与否,分为法律婚内同居和事实婚内同居。

非婚同居,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以同居的男女双方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分为一方、双方有配偶的同居和双方无配偶的同居;以同居主体是否以夫妻名义为标准可分为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和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

根据上述分类,同居关系应当在非婚同居关系上使用。

二、同居关系的分类

在此意义上的同居关系,主要分为三种情形:一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二是同居构成重婚,三是一般同居关系。

1.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此种情形属于“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由此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同居构成重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该批复对重婚行为进行了扩大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该法第46条规定,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 一般同居关系。

此种情况是指,不为法律所禁止的,无配偶的男女双方自愿、长期、公开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又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一种两性结合的方式。

一般同居关系不产生任何配偶间的人身关系,也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地转化为配偶关系,一方与对方的亲属间也不产生任何姻亲关系。至于如何称呼这种人身关系,可以沿用西方的“生活伙伴关系”这一说法,或者称为“同居伙伴关系”。这样,就可以把一般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以及其他合伙关系区分对待。

三、同居关系纠纷的司法实践

1.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3.起诉同居关系纠纷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从已有司法实践案例来看,法院一般认为,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依照一般共有财产的形成及处理原则予以分割,而不能适用法律有关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规定作出处理。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处理同居财产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上述意见第11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法律条文的原意和立法精神告诉人们:在存在婚姻关系时,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原则上认定为共同财产,除非任何一方能提出反证证明是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在非婚同居的状态下,在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只有在任何一方能证明为双方共同所得、购置或者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这一特定事实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否则则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虽然看起来是个证据和证明责任问题,但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和同居关系的不同程度的法律保护,即对依法定程序缔结的婚姻关系中财产关系的保护,显然应当强于对同居关系中财产关系的保护。

5.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

同居关系纠纷相关词条

  • 同居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

  • 夫妻同居义务

    指男女双方婚后以配偶身份共同生活的义务。

  • 未婚同居

    未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无合法的婚姻关系而在一定期间内公开或秘密地一起生活而形成的两性关系。对双方是男女朋友或其他情况双方都没有配偶的同居关系,法律既未作出禁止,但也不保护这种关系。然而未婚同居关系包含了男女双方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司法实践上因之而起的诉讼也接连不断。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

  • 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

  • 同居财产分割

    对解除同居关系案件的处理,最核心的问题不在于同居关系本身该不该解除,而在于应当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解决财产纠纷。当事人起诉后,系根据民法中关于共有关系财产分割的原理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 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具有较稳定的长期共同生活关系。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7 5: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