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逸事故保险不赔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肇事逃逸行为未给予相应赔付,可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请求。在判决生效之后,如被告方仍未履行义务,受害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前提下,若肇事者已投购保险公司相关保单,则可将其与对方法律责任共同列为案件被告人,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然而,保险公司仅会对交强险部分进行赔付,而对于商业险部分则不予理赔。若赔偿金额未能满足受害人实际需求,剩余部分应由肇事者自行承担。对于造成一般性伤害的情况,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及康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若因伤情严重导致伤残,还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及康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误工费、辅助器具费以及残疾赔偿金。若造成人员死亡,则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此外,对于造成车辆损失的情况,还需赔偿维修受损车辆所需支付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以及车辆救援费用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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